1.考生
自学考试的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派出所出具带有照片和骑缝印的证明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可以在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时,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对某些专业课程需要携带计算器、测绘等工作的,考生可按《报考简章》规定办理。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须脱帽参加考试。要将非考试物品应摆放在指定位置。
3.考生入场时,须自觉接受监考员按规定验证考生身份和随身物品,并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其进行安检禁带物品。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4.考生领到答题卡、试卷后,应在监考员指导下将考生条形码粘贴在卡中规定位置上,并在卡和卷中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考生笔迹确认内容等信息,凡漏填、错填相关信息或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将由考生自负后果。其中,考生要将“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课程成绩无效。
5.考生要在开考前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否则,由此延误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要在开考前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否则,由此延误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在规定以外的地方答题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