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尽量以通俗的语言解释某些现象,同时也不希望因此扭曲事实。所以,我只能尝试拉开笑脸谈一些本来惯于被板着脸孔研究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会掺杂进自己的观点,不过,我不认为自己的观点就一定是错的,别人的观点就一定是对的。到底,读者诸君有自己的判断力。
较之德语书面语(deutsche Literatursprache,现在也称Hochdeutsch,但与过去意义上的高地德语是不同的概念。可以比较“普通话”和“官话方言”),荷兰语书面语更贴近方言实事。当然,德语的脱离方言也无可厚非,毕竟德语区内东西南北方言差异极大,而德意志民族并未像人那样简单地将某种现成的方言尊为不可动摇的全民族标准语而抹煞其它方言(这一点涉及太多的政治因素)。今天我们看到的德语书面语其实是一种融合了德语区各种方言的“人造语言(或者说是杂交语言)”,将其视作“以南部高地德语(Hochdeutsch)语法为基础,以北部低地德语(Niederdeutsch或Plattdeutsch)语音为准”的语言,是对德语书面语过于简单的一种认识(要知道,过去数百年间,滋养了德语书面语的墨客公侯、商贾苍头的努力与悲喜,是无法简单地用一句话概括的)。不同于德语,荷兰语(nederlands)的方言差别较小(而且荷兰语方言与低地德语方言之间并无明显的分界线,两种语言之间的界线事实上是一条政治界线),这一点为荷兰语书面语趋同于口语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础(想象一下越剧用的绍兴话与评弹用的苏州话能有多大差别呢?两者间跨越的地域范围已经超出荷兰全国了。那么,即便荷兰语书面语脱离方言实际,又能脱离到哪里去呢?)。
整体上,荷兰语的屈折(fusional)语法特征受到了极大程度的弱化。在德语、荷兰语、英语这三种较著名的西日耳曼语中,荷兰语语法的简化程度介于其它两种语言之间而更接近英语。德语书面语则相当保守,至今保留了大多数的日耳曼语语法特征,如名词的三种性(Geschlecht),体词除了工具格(Instrumental)并入与格(Dativ)外,保留了四个语法格(Kasus或Fall),动词保留有全套变位系统,形容词大致保留全套词形变化后缀。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典型的屈折特征只是保留在德语书面语中,而事实上诸如荷兰语、瑞士德语(schwizerdytsch)、卢森堡语等“异端德语(或‘口音不正的德语’)”才是德语方言实际面貌的写照。总体上,今天各种日耳曼语方言的屈折特征都已经被弱化得所剩无几了。
但是我们要比较的是书面语。不得不承认的是,任何民族都倾向于将书面语视作自己母方言的楷模,在日常方言运用中刻意向书面语趋同。今天北方话被规定为
汉语普通话,南方方言迅速消亡。要是哪一天南方方言(比如闽南话、
粤语、客家话)被定为语言,业已式微的南方方言(如湘语、吴语、赣语)很可能又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如果说低地德语与荷兰语之间存在什么区别,那么,这种区别主要来源于两种书面语的影响。通俗地说,就是今天的低地德语看上去会更像我们课本上的德语,而荷兰语则更不像这种德语。
像与不像,主要在于语音、词汇和语法三个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德语书面语作为一种融合语言,它的语音对德语方言并无显著的规范作用,甚至,它自身的读音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要被德国媒体迷惑,以为诸如德国之声之类的德国电视台的发音就是标准德语发音。只要设想一下的媒体,你就能明白,各地的实上都不是那样说普通话的,就是北京人也不是那样说的。更不用说没有“规范读音”的德语区诸国),而荷兰语书面语在很大程度上又是荷兰方言的写照。因此,荷兰语同低地德语在语音上是不存在决定性的差异的。当然,同南方德语方言之间确实存在巨大的差异(差异大得像是法语和
意大利语),这种差异使得北方德语区人到了南方简直无所适从,反之亦然。
词汇方面,只要考虑到奥地利的德语书面语同德国的德语书面语的差异或者当初东德德语同西德德语的差异,就能理解,德语和荷兰语在词汇上并不存在实质性的不同。当然,有些派生词的派生手段不同,会产生表面上的差异,如“比较”,德语取动词vergleichen的词干Vergleich构成名词,而荷兰语则通过添加阴-阳性名词化词尾-ing(同德语-ung,英语-ing)的方式构成vergelijking,这种差异可以忽略不计。还有一种差异,就是同一表达选用词语的不同,比如“可分动词”,德国人说trennbaresVerb,荷兰人说scheidbaar werkwoord,看上去完全不同,而事实上,动词trennen和scheiden是同义词,Verb和werkwoord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是
拉丁语,后者是日耳曼语,并不构成语素体系的不同。试对比汉语“电子计算器”和日语“人工头脑”,两者的差别并不能说明两种语言语素体系的差异。
从语法层面看,应该说,荷兰语的语法体系可以视为德语语法体系的精简版。看过牛津书虫英汉对照文学读物系列的朋友都能理解“精简”两个字的涵义——“忠于原著,方便读者”。荷兰语语法也就是这么一回事了。所以本文的写作是面向有德语基础的朋友的。如果反过来,有荷兰语基础却没有德语基础,那么,很多比较内容是无法理解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对比下列荷兰语短语(括号内为德语):
oud huis (altesHaus) oude man (alterMann)
een oud huis (einaltes Haus) een oude man (einalter Mann)
de oude man (deralte Mann) oude mannen (alte M?nner)
het oude huis(das alte Haus) oude huizen (alteH?use)
熟习德语的人自然能够明白形容词什么时候是强变化,什么时候是弱变化,什么时候是混合变化,荷兰语的简化版变化体系也就能“自然天成”;只懂荷兰语的人则只能熟记什么情况下有-e,什么情况下没有,德语的复杂变化在他看来是捉摸不透的。
德语语法能够为荷兰语的各种语法现象提供历史解释,就像拉丁语能够为意大利语提供历史解释一样。在荷兰语中,很多只能靠熟记的特殊现象,在德语中其实有规律可循。就像意大利语的重音,是在倒数第二音节还是在倒数第三音节,只能靠熟记,在拉丁语中则有明确的长短音节定律,熟悉了拉丁语的重音规则,意大利语的重音自然就不用死记硬背了。
还有朋友会把荷兰语同英语相比。应该说,德语同英语有多像,荷兰语同英语就有多像;德语同英语有多不像,荷兰语同英语就有多不像。并不能因为荷兰语的语法体系像英语一样被简化就认为荷兰语应该更像英语。从广义上讲,荷兰语仍是低地德语的一部分(把荷兰语视作德语向英语的过渡形态也是错误的)。当然,起初的英语西萨克森语(通称古英语)确实也来自低地德语地区,与荷兰语尚未成其为荷兰语时的形式相差不大。但是,应该清楚,千百年后的今天,德国人学习古英语会比英国人自己更顺手(想象一下吧,今天日本人如果学习中古汉语读音,往往会比很多只能说普通话的年轻人更轻松。甚至,日本人拿筷子都比我们这一代的不少同胞拿得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