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是企、
事业单位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许多发达国家对秘书人员都有严格的要求,凡从业人员要持有秘书职业证书。我国决定推行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凡在企事业单位、涉外机构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都要接受秘书职业资格鉴定,取得资格证书,然后持证上岗。
在新的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中,以前的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分别由国家资格五级、国家资格四级、国家资格三级所代替,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国家资格二级。
秘书职业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辅助性特点的职业,因此,在新标准中,要求从事这一职业者具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合作能力、
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秘书职业标准中包含了从接待工作、档案工作、文书拟写与处理、会议组织,到信息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协调工作等多个方面的职业资格要求,是培养和考核秘书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等级
2003年秘书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正式启用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新的国家职业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也有所变化。
二、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二年以上。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六年以上。(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
三、考试内容
全国秘书证书考试内容:文书写作、公关
礼仪、档案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室工作、法律与经济管理概论、外语(英、日、俄等)
四、考核内容
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部分。
五、考核方式
1.书面应答:考生对标准化书面试卷上的问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型分为单选题、选择题两种题型。
2.情景模拟:考生根据所观看的情景录像,就书面问题进行笔答;均有两段录像,每段录像考15个知识点。
3.任务解决:考生对书面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书面回答。
4.综合测试:涉外秘书的
英语考试包括听力题、选择题、写作题。
5.业绩评估: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记录进行综合评审。
另外,在工作要求上,本标准对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秘书、四级秘书、三级秘书和二级秘书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