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又称天车,航吊,吊车。那么,吊车驾驶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1、每台小吊车的司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才准予操作。
2、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继续铃声或报警。
4、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是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电源。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8、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风力大于7级,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9、司机对起重机进行
维修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必须带电修理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有人监护。
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吊;(2)信号不明确时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肯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或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结构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7)斜拉重物时不吊;(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吊;(9)重物棱角处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10)钢水(铁水)包装得过满时不吊。
11、起重机运行时,不得利用限位开关停车;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打反车制动。
12、不得在有载荷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
14、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15、在厂房内吊运货物应走指定通道。
16、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物(吊具)底面应离地面2米以上;有障碍物需要穿越时,吊物(吊具)底面应高出障碍物顶面0.5米以上。
17、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试吊车,再平稳地吊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