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主要的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那么保安员证件如何办理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1收件根据保安员资格证核发事项所需申请材料目录,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接受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本事项的申请,按初审量化表的要求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并开具《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缴费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6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受理,通知缴费。
3对申请人的笔试成绩是否合格、参加的体能测试成绩是否达到《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核实收到区级公 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上报的相关材料之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安排考试,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考试成绩。
4决定自收到人提交的意见及考试成绩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审核通过的,由人将申请信息发往省制证中心制证申请人考试成绩、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5制证制作《保安员资格证》并下发至市级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制作《保安员资格证》。
6送达送达申请人收到市级市级机关保安管理部门转来的省制证中心制作的《保安员资格证》,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取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