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备考
经济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之外观
设计的保护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59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解释说明:
1.简要说明对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解释,不能超出图片或照片表示的内容。简要说明所记载的内容与图片或者照片不一致时,应以图片或者照片为准。
2.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应当是同类产品外观设计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3.简要说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和产品用途是确定外观没计产品种类的依据。
4.设计特征,是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视觉效果,具有完整性和可识别性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即产品的某一部分的设计。
5.对整体枧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结构,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
6.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与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外观设计均已显示在该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其权利保护范围由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分别确定。
7.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结合设计要点由产品外观设计视图确定。
8.动态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需结合简要说明对动态变化过程的描述,由能确定动态变化过程的产品外观设计视图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