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中级
经济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知识点之专利保护范围确定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原则:
一、中心限定原则
含义:中心限定原则是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并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是权力要求书作为保护范围的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把中心周围范围内技术特征或技术方案都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优点:中心限定原则对专利权人有利,可以为专利权提供尽可能大的保护,有效防止有人利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漏洞规避相应的责任追究,大大降低了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
缺点:导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比较模糊,増大了不确定性,过度扩大解释对社会公众来说会有些不公平,也会阻碍科技的创新发展。
二、周边限定原则
含义: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严格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为依据,不允许对权利要求作任何其他扩展解释,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就是专利保护的一大范围,正好与中心限定原则相反。
优点:对社会公众较为有利,一方面了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为扩大,另一方面能够向社会公众清晰地呈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降低了不确定性。
缺点:存在对专利权保护不力的缺点,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三、折衷原则
含义: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既以权利要求书为依据,但又不完全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是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优点:取长补短,兼具二者的优点。
既不拘泥于权利要求的文字记载,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不合理地扩大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不公,在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较好地找到了利益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