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消防工程师考试当中,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公布后三十天内进行复查申请,那复查申请都需要走什么程序呢?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复查是什么程序?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查程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反馈考生。
需要注意: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除外)
2、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3、对勘察
设计各专业和
注册建筑师有关科目采用答题卡作答后对合格人员进行复评的科目,只受理进入复评人员的复查申请。
4、复查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反馈考生。
5、各省组织评阅的科目,由各省负责成绩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