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_xian
返回返回 教育头条

执业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规范详解

学习经验 执业医师

2021年12月01日 14:50:57
已经取得助理资格证书,且满足“以中专学历取得资格证书,注册满5年”或“以大专学历取得资格证书,注册满2年”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要填写。那么,具体的该怎么填写呢?请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填写方式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基本一致,请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的填写方式进行填写。另外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有区别的几点,请各位考生注意:
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需要填写本人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请务必按照对应证件填写规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为以年份数字开头,24位或27位的数字编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为以助理医师报考类别代码开头,15位的数字编码。

②考生需按照国家要求,以中专学历取得助理资格证,提供满5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大专学历取得助理资格证,提供满2年的“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不能提供符合年限要求“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的考生,不得报考。
③如考生在执业考核期内,曾在多家卫生机构执业,则需要根据执业机构数量,提供多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上述就是教育宝头条介绍的执业医师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规范详解完整信息,想要查看更多的执业医师资讯,敬请关注我的微信18560125702,还可免费获取学习攻略哦!返回教育宝头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教育宝无关。教育宝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

相关推荐

400-029-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