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是指从事建筑的一类施工人员,必要工具为安全带,安全帽,扳手,用搭设工具,将钢管、夹具和其他材料搭设成操作平台、安全栏杆、井架、吊篮架、支撑架等,且能正确拆除的人员。该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该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该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该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该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该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该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通知》要求,要按照工作目标及项目类型、规模和实施阶段,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占工人总数比例及不同工种、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要求。定期完善配备标准,逐步提高本地区高等级技能工人在所有技能工人中的占比。要完善本地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