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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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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 18:36:18
有很多同学,一直在问,如何更有效的记住专业课基础知识点,有没有高效的记忆口诀!为此今天整理了法制史口诀! 下面小编给大家更新5个口诀法制史口诀,想提分跟我背!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独门口诀6】官内来反货(关内来贩货)
西周司法官的“五过”之疵: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
2、【独门口诀7】纳彩问名吉与征,礼成还需请期迎。
“六礼”:
(1)纳采,即男家请媒妁向女家提亲;
(2)问名,即男方询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卜于宗庙以定吉凶;
(2)纳吉,即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
(4)纳征/纳币,即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婚约正式成立;
(5)请期,即商请女方择定婚期;
(6)亲迎,即婚期之日新郎迎娶新妇。
3、【独门口诀8】无子淫不孝,口舌妒疾盗;娘家无可归,守丧贫后贵。
“七出”、“三不去”:
“七出”:女子若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单方面解除婚约):
(1)不事舅姑,不顺公婆者为“逆德”;
(2)无子,无子者为绝嗣不孝;
(3)淫佚,淫者乱族;
(4)妒忌,妒者乱家;
(5)恶疾,有恶疾者不能供祭祖先;
(6)口舌,口多言者离间亲属;
(7),者违反规矩。
“三不去”: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者,虽有七出之行,但夫家不得休弃,即:
(1)有所娶无所归,不去。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
(2)与更三年丧,不去。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
(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指夫娶妻时贫贱,但婚后却变得富贵的,不得离弃妻子。

4、【独门口诀9】五声判案例,辞色耳目气。
西周时期的断案手段:
五听/五声:运用察言观色进行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伪。
(1)辞听,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2)色听,即观察当事人的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
(3)气听,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
(4)耳听,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亏则听语不清。
(5)目听,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
5、【独门口诀10】打破旧观念,法制大发展,封建要集权,划时代改变。
春秋时期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是对旧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结束了法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公开化,开创了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
在客观上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为罪和刑对应的成文法典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为各种新型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开辟了一种全新的集权制的统治模式,为战国至秦统一时期“法治”取代“礼治”拉开了序幕,也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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