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分为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二级学科,在培养目标上分别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科研部门、高等和中等学校、企
事业单位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学科:心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等数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心理测量、生理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精神病院实习、企业管理实习、心理咨询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0--20周。
心理学专业本科阶段开设课程专业性较强,实践环节也非常重要,因此,跨专业
考研难度系数很大,专业课就是非常难攻破的一关。
建筑学专业,从广义上来说,是研究建筑及其环境的学科。在通常情况下,以及按其作为外来语所对应的词语(由欧洲至日本再至中国)的本义,它更多的是指与
建筑设计和建造相关的艺术和技术的综合。因此,建筑学是一门横跨工程技术和人文艺术的学科。建筑学所涉及的建筑艺术和建筑技术、以及作为实用艺术的建筑艺术所包括的美学的一面和实用的一面,它们虽有明确的不同但又密切联系,并且其分量随具体情况和建筑物的不同而大不相同。 建筑学的毕业生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
室内设计、市政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设计部门从事各项设计工作,在房地产部门从事建筑策划与管理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课程设置
1.专业基础课 (根据上课时间顺序) 建筑概论、建筑
美术(一.素描)、建筑阴影与透视、建筑构成、建筑设计基础(一)、建筑制图与表达、建筑美术(二.水彩/水粉)、建筑设计基础(二)、风景园林建筑、建筑材料、建筑力学(一)、建筑美术(三.素描强化)、计算机辅助设计(一)、专业外语阅读、建筑构造(一)、建筑美术(四.马克笔)、计算机辅助设计(二)、建筑物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建筑力学(二)、建筑结构、城市规划原理(一)、室内设计、建筑设备、计算机辅助设计(三)、建筑项目管理、环境心理学、地基基础
2.专业课 建筑设计(一)、建筑设计(二)、建筑史(外建史部分)、建筑设计(三)、建筑设计(四)、建筑史(中建史部分)、建筑设计(五)、建筑设计(六)、建筑设计(七)、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八)、建筑设计(九)、建筑设计(十)
3.专业选修课 工业建筑设计、智能建筑概论、生态建筑概论、水工建筑物景观设计、建筑防灾、古建筑保护、建筑与城市摄影、建筑法规、建筑师业务基础、中外城市建设史、可持续建筑、建筑构造(二)从课程设置可以看出,建筑学专业对于考生的美术基础要求很高。因此,跨专业考研难度很大。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