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一般的称呼习惯中,常常把“分校”和“分校区”合二为一,统称为“分校”,而在实际当中,两者是有着本质的不同的。
“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校”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都一样的本校分部”,在各方面都直接受“本部”领导。现在人们普遍把“分校”和“分校区”都统称为“分校”了。 分校目前来说有3类。
第一类:大学合并潮的产物 产生于“大学合并潮”并隶属于“本校”,实际上基本保持独立运行的“分校”。当时的大学合并潮,主要事迹将专业性强的大学合并进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以后的学校地理位置并不临近,只是行政或者官方隶属于同一个。合并之后就变成了校区。一些院校会把资源重组后相近的专业放在一个分部,比如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了合并,前者如今成了北京大学医学部。这种分校在招生、学制、行政管理等方面自主权比较大。
第二类: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 这种氛围两类。一类是隶属于“本校”却基本独立运行的。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就是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政府合作的。在教育部,珠海分校被归为独立学院,并且连续六年参加了全国独立学院排名的评选。 然而,有的分校同样是属于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共建
高等教育机构,却属于本校的分校区,比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这类分校和校本部的学历学位都是一样的,含金量没有任何差别。
第三类: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 这种就是人们常说的“独立学院”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本上和一个独立的学校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