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消防部门)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附件2 )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
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老应试人员(2017年在江西考区报名且缴费成功即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未变更级别的,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公安局(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公安局(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各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安厅(消防部门)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实行网络数据比对,不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试时,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执行。
(二)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应试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