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度一级注册
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的公告
按照陕西省《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规定,“对报考人员所提供工作证明有疑问的,资格审核部门将视情核查其社保信息”,同时规定,“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责任自负。涉事单位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取消该单位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的处理,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所填报工作单位与实际缴纳社保单位信息不符的,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取消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向其退还报名费,并视情节,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报考人员对核查个人社保情况有异议的,可在核查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以上内容,不再向考生逐人电话通知。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