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暨临沂河东中心医院,始建于1955年,地处临沂市河东区省级汤泉旅游度假区。是省属公益二类处级
事业单位,是干部保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定点医院、全省首批跨地市医保定点医院,是临沂市120急救分中心和爱婴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该院定额开放床位400张,实际开放床位800张,设内、外、妇、儿、五官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药剂科、检验科、输血科、病理科、影像科、超声科、骨病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康复保健科、老年病科、中医科、皮肤科、理疗科等40多个专业学科,职工600余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5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26人。拥有美国GE公司1.5T超导核磁共振、16排螺旋CT、5台进口彩超诊断仪、全自动生化仪、肿瘤标志物化学发光免疫仪、数字胃肠、无痛电子胃镜、腹腔镜、宫腔镜、鹰眼、骨密度测定仪等一系列国内外先进的医疗设备。经过几代人半个多世纪的努力,该院已发展成为集“康复医疗、综合医疗、疗养保健、卫生职业教育、医养结合、健康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特色突出、多元发展的创新复合型卫生健康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临沂河东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医院规定的有关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家学、吴欣欣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办事处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8月28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本站山东事业单位栏目,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