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委区政府同意,菏泽市定陶区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
播音主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忠于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以后出生);五官端正,气质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在
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条件
1.播音主持A:1人,男性,专业不限,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优先聘用。
2.播音主持B:1人,女性,专业不限,具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dtgwy@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 播音主持A/B 电话”,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2日17:00前。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信息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8:30-12:00,14:00-17:30。审查地址: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公务员办公室(定陶区东丰路东段)。现场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普通话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本人,复印件由单位留存(请自行做好备份);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符合报名条件的,缴纳初试考务费70元。
(二)初试
初试内容为现场模拟播音主持,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考生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初试顺序,然后由评委组根据考生的基本素质进行现场打分。从初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决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出现低于1:3比例或等额时,而考生初试成绩达到60分最低控制线则可直接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
初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三)复试
复试分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满分分别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权重占60%,笔试成绩权重占40%。
1.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评委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现场打分。面试内容包括电视新闻播音和电视节目主持(带妆试镜,
化妆自行准备)。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3. 复试成绩计算:按照面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两项加权计算(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复试结束后,按复试成绩60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或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某一岗位应聘考生的复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考生复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时,则拟定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察体检。
2.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书面函询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3.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集中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中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选时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四、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详细地址请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栏,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